對于新沂市大墩干渠改道打點領域線調解的通告
依據(jù)《江蘇省河湖和水利工程打點領域劃定打點法子(試止)》(蘇水辦河湖〔2022〕1號)要求,新沂市大墩干渠改道打點領域線調解工做已施止完成,經市政府鉆研贊成,現(xiàn)將調解成績通告如下:
一、調解按照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打點條例》《江蘇省水利工程打點條例》《新沂市水利工程打點法子》等相關規(guī)定。
二、調解內容和領域
大墩干渠南起大刀灣回壟溝,向北顛終期盤鎮(zhèn)區(qū)至朱河街道張墩村,正在張墩閘上游入新朱河,是一條灌牌聯(lián)結的河道。
聯(lián)結江蘇新沂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整體布局真際,豐裕集約操做地皮并滿足水利現(xiàn)代化建立要求,調解區(qū)域防洪牌澇款式,將大墩干渠(下穿G30高速至張墩閘段)改道仙水河東段(下穿G30 高速至仙水河東閘站段)。
(一)調解前河道防洪牌澇、灌溉等綜折操做罪能由仙水河東段(下穿G30 高速至仙水河東閘站段)及西二七干渠上游段承當。
(二)調解后河道打點領域劃定范例:河口線外10米。
(三)調解后河道打點領域線長4.42公里,電子樁21根,公告排2塊。
三、正在河道和水利工程打點領域內的違法止為,將依照相關法令法規(guī)予以從事。
特此通告。
新沂市人民政府